各相关企业:
根据《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市萝岗区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和自愿清洁生产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3]1号,附件1),今年将继续开展区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和自愿清洁生产项目配套资金申报工作,该政策有效期至今年12月31日,请符合申报条件且有申报意愿的企业根据申报材料要求(附件2),于10月31日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区经济发展局工业贸易处(广州市萝岗区香雪三路一号D栋228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丽娜,联系电话:82118738,邮箱:liln@gdd.gov.cn;联系人:袁蝶影,联系电话:82111543,邮箱:yuandy@gdd.gov.cn)。
特此通知
附件:
1、《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广州出口加工区、广州保税区、广州市萝岗区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节能降耗和自愿清洁生产项目配套资金管理办法》(穗开管办[2013]1号)
2、申报材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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