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45批)公示

时间:18-02-08 栏目:新闻动态, 行业信息 作者:编辑 评论:0 点击: 665次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1号)有关规定,现对通过技术审查的《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45批)》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汽车运输研究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10-62079577,传真:010-82011829,电子邮箱: atestsc@rioh.cn。 
    
附件: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第45批)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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